常州合同纠纷要账:常州要账公司专业提供各种合同欺诈纠纷处理服务。 合同欺诈是以签订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欺诈方式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合同欺诈行为是指合同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掩饰真实情况,从而导致对方陷入错误理解,从而表达不真实的意图,订立和履行合同。司法解释是“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信息以诱使另一方作出错误的意图表达”。
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表面上合法,行为人通过订立、订立和履行合同使其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演员行为的性质是非法的。行为人的行为破坏了相对人的意图表达,使相对人做出错误的意图表达。合同欺诈行为的双重性使合同欺诈行为所达成的合同成为一种法律矛盾,从而使利用合同从事非法活动成为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合同欺诈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常州讨债公司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合同欺诈包括民事欺诈和刑事欺诈两大类。在理解上,人们倾向于混淆合同欺诈的行为,例如,合同欺诈等同于合同欺诈罪。
民事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向另一方告知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信息,诱使或误导另一方以此为基础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合同欺诈中争议解决的主要类型
常州要账公司总结合同民事欺诈的主要形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商品标志欺诈;
3、虚假合同主体欺诈;
4 .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报的价格欺诈形为。